12月12日13時30許,在阿克蘇市北大街一輛老人代步車從地區老年活動中心向南昌路行駛。
  天山網訊(記者楊碩攝影報道)近日,在新疆阿克蘇市的大街小巷,經常能看到一種被稱之為“老年代步車”的交通工具。其外形有的酷似QQ,有的則更像簡易的三輪車。這種車輛問世後深受老年朋友的歡迎,但其安全性和合法性卻存在爭議。
  12月12日13時30許,記者在阿克蘇市北大街發現一輛老人代步車從地區老年活動中心向南昌路行駛,一位老大爺坐在前排開車,後排載著一位老奶奶。記者發現代步車雖然方便,但老人在操作時,明顯看出車身輕薄,操控性差,尤其在過十字路口轉彎時和汽車存在很大區別。
  據瞭解,開車的老人姓李,和老伴剛從地區老年活動中心打完門球回家,代步車是電動的並沒有牌照,老人也沒有駕照。“這車是兒子給我們買的,每天除了鍛煉時開它,出門買菜也開,覺得很方便。”李大爺說。
  記者在阿克蘇市塔北路電動車專賣店瞭解到,很多專賣店都有四輪或者三輪的電動車,一位電動車專賣店老闆告訴記者:“天氣冷了,全封閉式、半封閉式的電動車,比以前賣得好。”這位老闆說,街面上有一些燃油型的代步車是摩托車機器,馬力和速度都比電動的大。
  阿克蘇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東城中隊隊長李天生說,儘管“老年代步車”與小汽車非常接近,但大部分都是以電瓶車為主,卻不能上牌照,也不支持這類車輛發展,就算上路也不能走機動車道,此車普遍存在著車身輕、速度快、制動性能差等嚴重交通安全隱患。
  對於燃油型的代步車,李天生說,根據《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2012)規定:由動力裝置驅動的,最高設計車速大於20km/h,整車整備質量大於40kg,具有兩個或三個車輪的道路車輛均屬於機動車。機動車必須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後方可上道路行駛,且必須符合《機動車登記規定》,“市民在購買老年代步車時應提前瞭解車的性能和排連以便確定是否需要上牌和持證後,再行購買。”  (原標題:阿克蘇市老年代步車:老人歡迎 交警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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